百萬企業誠信網站認證,有必要參加嗎首先說一下網站誠信認證的背景。
我國電子商務行業正步入一個重要的發展期,切實加強網絡誠信建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也是互聯網企業和數字服務產業適應自身建設和發展的迫切需要。“十一五”期間,國務院信息辦等聯合發布的《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重點提出了要著力完善支撐環境,促進電子商務協調發展的要求。然而,隨著我國互聯網產業的蓬勃發展,網絡誠信缺失的現象也日益突顯,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04年8月28日通過,并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為電子商務第三方認證奠定了強有力的法律基礎。
第十六條:電子簽名需要第三方認證的,由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提供認證服務。
第十七條:提供電子認證服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二)具有與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相適應的資金和經營場所;
(三)具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技術和設備。
第二十九條:未經許可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的,由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第三十二條:偽造、冒用、盜用他人的電子簽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由全國整規辦和國務院國資委在2005年聯合發布的《關于印發<商會協會行業信用建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整規辦發[2005]29號)中就重點提出:開展行業信用建設,有利于維護行業利益和促進行業發展,便于政府主管部門加強市場監管和實施宏觀調控。
2007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7]17號文件)中又進一步指出: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對于打擊失信行為,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保護群眾權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溫家寶總理在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把誠信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抓緊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加大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在全社會廣泛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氛圍”。
2011年3月溫家寶總理在兩會政府報告中特別指出,“十二五”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一方面要積極發展電子商務、網絡購物等新型服務業,另一方面更要加強誠信體系建設。
在“十二五”開局之年,北京中萬網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批準的全國核心誠信網站認證機構,依法對誠信網站認證開展工作,將進一步促進電子商務和數字服務產業的轉型升級,對電子商務和數字服務產業的誠信體系建設健康穩步發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