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域名的價值域名是互聯網上的電子地址,是一種為了便利用戶記憶、實現對聯網計算機進行簡便定位的技術目的而存在的互聯網絡地址的表現形式。
二、侵犯域名的種類在法律本身未做出反應的情況下,一些域名所有人及其他商家卻都已深切感受到了有影響的網絡域名潛在的巨大商業價值。于是乎,將公眾熟知而屬于他人所有的域名、或與之相似的文字、或其音譯文本當做普通商標、商號或企業名稱使用就成了某些商家借以利用的生財之道。
三、域名保護的制度選擇一)現有法律保護的缺陷年,ICANN通過的《統一域名爭議解決規則(uDRP)》是目前解決域名爭議的最重要法律手段之一,該規則是從域名為獨立的知識產權客體這一前提出發的。美國對域名的保護政策基本上是主張將其視為一種新的知識產權客體,主要是商標權的客體予以保護。我國對域名保護的主要依據是《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
隨著網絡的普及和電子商務的不斷發展以及近幾年知識產權的地域性不斷縮小,將英文域名納入知識產權體系,并作為加以保護是可行的的。